部门职责

1.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园总体规划的编制、修订及实施工作。

2.负责基本建设规划编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及相关专项资金项目滚动计划的编制、调整和实施工作。

3.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年度计划的编制、实施,及年度投资计划的落实工作。

4.负责基建项目立项报批、前期报建、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竣工备案及资料归档、使用交付及后期维保全过程管理,会同财务部、审计部、国有资产管理部等有关部门做好基建项目竣工决算和资产交付工作。

5.根据学校采购招标管理办法,参与完成基建项目工程、货物、服务的采购和招标工作。负责部门权限内的基建项目工程、货物、服务的采购和招标工作。负责相关经济合同的签订工作。

6.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负责基建项目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全过程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涉及主体承重结构的重要或较大的新建、修缮改造工程项目,及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报建的修缮改造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8.负责基建项目的资产管理,以及相关建筑材料和设备的计划、供应、检验及出入库建帐工作。

9.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